您的位置首页百科问答

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管理办法

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管理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管理办法

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业主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前,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想要了解更多“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管理办法”的信息,请点击: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管理办法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