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5〕118号),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1〕13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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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5〕118号),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1〕13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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