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容管理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46号)和《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榕委〔2010〕28号),设立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加挂“福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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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46号)和《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榕委〔2010〕28号),设立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加挂“福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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