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条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四国在1921年12月13日签订了《关于太平洋区域岛屿属地和领地的条约》,简称《四国条约》,有效期十年。
条约规定:“互相尊重它们在太平洋区域内岛屿属地和岛屿领地的权利”,“缔约国之间发生有关太平洋某一问题的争端”,应召开缔约国会议解决。缔约国在太平洋区域的权利遭受任何国家威胁时,缔约国应协商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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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四国在1921年12月13日签订了《关于太平洋区域岛屿属地和领地的条约》,简称《四国条约》,有效期十年。
条约规定:“互相尊重它们在太平洋区域内岛屿属地和岛屿领地的权利”,“缔约国之间发生有关太平洋某一问题的争端”,应召开缔约国会议解决。缔约国在太平洋区域的权利遭受任何国家威胁时,缔约国应协商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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