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小学校学生安全防范和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福州市中小学校学生安全防范和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经2006年10月26日福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28日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分总则、安全防范、事故的处理、事故责任的承担与赔偿、法律责任5章33条,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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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小学校学生安全防范和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经2006年10月26日福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28日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分总则、安全防范、事故的处理、事故责任的承担与赔偿、法律责任5章33条,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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