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共八章、四十六条(含附则),自1994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为了保障上海市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和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制定的,适用于该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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