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志城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熊志城(1994年 -2020年7月28日 ),‘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罪犯。
2019年7月2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熊志城犯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9年11月1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作出二审宣判。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0年7月28日,熊志城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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