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经济贸易发展与科学技术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左括号〈翔安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1〕22号)和《中共厦门市翔安区委、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翔委〔2011〕17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翔安区经济贸易发展与科学技术局(加挂“区知识产权局、区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牌子),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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