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行政区划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宋朝行政区划,实行州、县二级制,同时在地方设置路,路是直辖于中央并高于府、州、军、监的一级监察区。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继承了唐朝的羁縻制度,也可以算是一定程度上的民族自治。
北宋初分全国为十三道,至道三年(公元997年),共分十五路,在名称上改道为路,后析为十八路,又析为二十三路。崇宁五年(公元1106年),开封府升为京畿路。建炎南渡后,宋朝政治经济中心转移至两浙东路,史称南宋,绍兴十二年(公元1142年)全国分为十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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