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石油国有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墨西哥石油国有化是1938年墨西哥联邦政府为发展民族经济、捍卫民族独立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有化的第一次行动。1938年3月18日,墨西哥总统拉萨罗·卡德拉斯颁布征用外国石油公司法令,将美、英、荷等国垄断资本所有的17家石油企业收归国有,并通过外交谈判确定给予这些外资公司1.3亿美元的补偿金额,分10年偿清。对外国石油公司实行国有化后,墨西哥政府立即成立国营石油公司——墨西哥石油公司。由该公司独家经营全国的石油勘探、销售、提炼和石油化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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