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景华(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民国广东省警察厅厅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陈景华(1863—1913),字陆畦,自署无恙生,广东省香山县南屏镇人,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1888年中举人,曾先后出任广西贵县和桂平县知县。1903年因惩办受招抚的巨盗陆显而被革职查办,后得其弟协助流亡香港,转赴暹罗。当时暹罗为东南亚华侨重要集居地,孙中山先生的革命思想与康梁的保皇思想斗争十分激烈。陈景华根据自己的切身体验,接受孙中山提出的三民主义纲领,投身反清革命,同保皇党斗争,成为民主革命的战士。1908年陈景华与萧佛成在曼谷先后创办《美南日报》《华暹日报》,宣传民主革命。是年11月,孙中山抵达曼谷,创立中国同盟会曼谷分会,定《华暹新报》为分会的机关报,对陈景华十分器重和信任。1910年陈景华在香港以惠记洋行买办身份从事地下活动,利用洋行信箱,为中国同盟会南方支部建立一个安全可靠的通讯联络处,并参加援救暗杀广东水师提督李准未成而系狱的刘思复。
1911年武昌起义后,陈景华策动广东响应,随后以革命党代表身份到广州,省咨议局各界代表大会上发言,倡议广东立即宣布独立,脱离清朝统治,获全场一致通过,陈景华随即出任广东军政府民政部长 。1911年11月广东光复,胡汉民任广东省都督,任命陈景华为广东省警察厅长。在任期间,陈景华凡事必躬亲处理,执法如山,将广东省城的地方治安维持得井井有条。是时广州警政,赏罚分明,公正廉洁。任职期间,还革陋习,兴新政,创办女子教育院。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袁世凯密令广东都督龙济光将陈景华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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