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有章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黎有章(1915年4月—195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江西省吉安县人。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建国前曾担任闽西军区独立第一团排长,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二军第三十六师一〇七团排长,瑞金红军学校副排长、机枪连副连长、连长,红军特科学校机枪营营长,彭杨步兵学校军事第二营第六连连长,军委干部团特务连连长,红军大学机枪连排长,陕北红军学校机枪连连长、特科营营长、教导师特科团副团长,八路军总部随营学校第一队队长、支队长,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分校特科营营长、第三大队大队长、第二大队大队长,滨海军区第十三团参谋长、第一(滨北)军分区参谋长、司令员,胶东军区第五(滨北)军分区司令员,华东野战军第十三纵队参谋长,第三野战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1军参谋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9军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兵团副参谋长,华东军区司令部军事交通处处长兼政委,福建省军区参谋长,福州军区参谋长等职。他还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58年6月26日,黎有章同志病逝于上海,终年4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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