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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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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初称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总署或译署,为清政府办理洋务及外交事务、派出驻外国使节,并兼管通商、海防、关税、路矿、邮电、军工、同文馆、派遣留学生等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于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日(1861年3月1日)正式成立。最初设有英国股、法国股、俄国股、美国股。光绪九年(1883年),增设了海防股。光绪二十年(1894年),将海防股改为日本股。总理衙门重要的下属机构有京师同文馆和海关总税务司署。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据清政府与列强签订的《辛丑条约》第12款规定,改为外务部。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是19世纪后期清政府为适应当时内忧外患并作的形势而设立的对外机构,是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和外国侵略势力进一步相互勾结的产物。在中国早期现代化的进程中,总理衙门作为中国第一个正式的外交常设机构,标志着中国近代外交机构的萌生,开启了中国外交近代化的历程。

(概述图为总理衙门的第一进院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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