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河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经2011年10月9日河北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0月1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8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项目审批、征缴管理、票据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39条,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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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经2011年10月9日河北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0月1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8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项目审批、征缴管理、票据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39条,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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