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木江·哈力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阿里木江·哈力克,男,维吾尔族,1971年4月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个体工商业者,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
阿里木江·哈力克生活并不富裕,靠卖羊肉串谋生,却因为急公好义、乐善好施,被新疆人民亲切地称为“好巴郎”,被贵州人民誉为“草根慈善家”。他十年如一日,坚持用卖羊肉串的微薄收入资助贫困学生,先后捐赠20多万元,资助了数百名贫困学生,并在贵州毕节学院设立了“阿里木助学金”。
2001年,他到贵州毕节以卖烤羊肉串谋生,以微薄的收入资助了数百名贫困学生。2011年9月20日,在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中荣获全国助人为乐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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