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治疆历史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清朝治疆历史(1755—1912年)是指清朝从乾隆时期开始对新疆地区进行统治一直到清朝灭亡。清朝对新疆的统治始于1755年,清军平定准噶尔,三年后又消灭阿睦尔撒纳势力,西域底定。乾隆皇帝把这片土地命名为“新疆”,意为“故土新归”。之后清朝在伊犁惠远城(今霍城县南)设置总统伊犁等处将军,统治新疆全境。同时清政府大批招募内地无地的百姓迁往新疆扎根,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内地贫困百姓移居新疆。
19世纪,左宗棠平定南疆阿古柏的祸乱,从俄国人手中收回伊犁。
1884年,清政府建立新疆省,新疆的行政中心由伊犁以东移到乌鲁木齐。新疆建省,统一了全境的行政建制,进一步密切了同内地各省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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