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应急管理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庐山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0号) 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办发〔2019〕1号)精神,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庐山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九江市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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