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原为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0年2月,2013年7月更名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辖乐都区、平安县、互助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六个基层人民法院,28个人民法庭,共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443名。其中,法官281人,占63.4%。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机关党委、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法警支队等17个职能部门,共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87人。其中,法官56人,占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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