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南和区人民政府是河北省邢台南和区区最高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南和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南和区人民政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设立,对南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和邢台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南和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南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020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南和县,设立邢台市南和区,以原南和县的行政区域为南和区的行政区域,南和区人民政府驻和阳镇和阳大街2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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