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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斯疗法

罗杰斯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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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斯疗法

个人中心疗法(person centered therapy)“当事人中心疗法”,亦称“罗杰斯疗法”。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创立的一种心理治疗方法。其发展经历四个阶段:(1)1940—1950年,称“非指导咨询”。1942年他在所著《咨询与心理治疗》中提出。主张以接纳和说明为主要技术,强调治疗者创设一种宽松的气氛.使患者认清自己和自己的生活环境。在不显露个人身份的条件下,治疗者进行说明,不采用以外部参照点为基础的指导技术和程序,相信治疗主要依赖患者先天的成长动机,避免与患者发生相互作用。(2)1951--1957年,称“受辅者中心疗法”。他出版《受辅者中心疗法》,首次用“受辅者”(clIent)代替“患者”(panent),体现其心理治疗的特点。其基本假设:受辅者是他(或她)自己最好的专家.具有找到解决自身问题办法的潜能。治疗者的任务是促进受辅者探讨自己的思想和情感,自己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3)1957--1970年,称“经验疗法”(experiential thera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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