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修改建议稿)》中提出的概念。条例最初规定男性可以在子女三周岁内每年享有五天育婴假。该条例2012年5月第二次提交审议时规定设立双亲育婴假制度,并将假期增加为10天,但同年6月召开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委员则建议删除了这一规定,此举引发反对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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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修改建议稿)》中提出的概念。条例最初规定男性可以在子女三周岁内每年享有五天育婴假。该条例2012年5月第二次提交审议时规定设立双亲育婴假制度,并将假期增加为10天,但同年6月召开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委员则建议删除了这一规定,此举引发反对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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