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是指任何考生(户籍在西藏以外的)由西藏政府出资培养经费,毕业后须到西藏进行工作。高等学校录取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学生本科毕业后,按中办发〔2001〕19号文件关于“毕业后在藏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五年”的规定,全部到西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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