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的文化遗产)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世界文化遗产,是一项由联合国发起、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负责执行的国际公约建制,以保存对全世界人类都具有杰出普遍性价值的自然或文化处所为目的。
世界文化遗产属于世界遗产范畴,是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最高等级。
国际文化纪念物与历史场所委员会等非政府组织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协力组织,参与世界遗产的甄选、管理与保护工作。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 世界文化遗产总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成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其宗旨在于促进各国和各国人民之间的合作,为合理保护和恢复全人类共同的遗产作出积极的贡献。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85年12月12日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行列以来,截至2023年9月,中国已有57项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9项、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4项、世界自然遗产1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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