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学院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1928年成立的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中央大学法学院乃是当时中国法学教育和研究的翘楚,著名法学家谢冠生、周鲠生、钱端升、史尚宽、王铁崖、韩德培等曾求学或任教于此。1981年南京大学法律系恢复招生,1994年成立法学院。
30多年来,南大法学院教育和研究水平不断发展和提高,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获评等级为“A”( 并列第5名,综合院校并列第4名);在2023年QS世界大学法律与法律研究学科排名中,位列全国第9名。
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法学专家和青年人才,并设有11个科研机构,其中中德法学研究所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南京大学经济法学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江苏省重点学科,法学学科为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
南京大学法学院坚持贯彻南京大学“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学风,秉承和发扬了传承自国立中央大学的“诚朴雄伟”的精神风格,重视学术研究事业及法学人才的培养,在海内外享有盛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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