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民歌(苗族飞歌)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苗族民歌(苗族飞歌),贵州省剑河县、雷山县传统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由于苗族是一个无文字的民族,其起源时间已无法考证。因演唱的双方隔山对歌,声音轻了听不清,只有大声喊方能让对方听清演唱内容,于是才产生了靠真嗓演唱、穿透力强、较具感染力的革东苗族“飞歌”。苗族飞歌演唱使用苗语真嗓,声音高亢嘹亮、豪迈奔放。
2008年6月7日,苗族民歌(苗族飞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Ⅱ-109,申报地区:贵州省雷山县。 2011年5月23日,苗族民歌(苗族飞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Ⅱ-109,申报地区:贵州省剑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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