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出口加工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连云港出口加工区是2003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7月通过国家正式验收,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实行“境内关外”的监管模式。规划用地面积3平方公里,其中一期面积0.7平方公里,已建成投入使用。区内基础设施完善,区位条件优越,同时配有现代化的标准厂房,交通十分便利。
想要了解更多“连云港出口加工区”的信息,请点击:连云港出口加工区百科
连云港出口加工区是2003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7月通过国家正式验收,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实行“境内关外”的监管模式。规划用地面积3平方公里,其中一期面积0.7平方公里,已建成投入使用。区内基础设施完善,区位条件优越,同时配有现代化的标准厂房,交通十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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