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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统一商法典(法学术语)

美国统一商法典(法学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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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统一商法典(法学术语)

美国统一商法典,是指由美国法学会和美国的统一州法全国委员会于1952年合作制定,被美国各州议会分别采纳。共10编406条,内容包括总则、买卖、商业票据、银行存款和收款、信用证、大宗转让、仓单、提单和其它所有权凭证、投资证券、担保交易、帐债和动产契据的买卖、生效日期和废除效力。统一商法典在美国商事法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并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英美法系的商事法律原则。但它并不因此成为一部独立的法典,它并没有对所涉及到的商事交易作出全面的法律规定,对于它没有涉及到的大量问题,仍需要依靠美国的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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