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帅(“徽州贷”非法集资案罪犯)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刘帅,男 ,“徽州贷”非法集资案罪犯之一,受雇佣帮助主犯刘立刚吸收公众资金,2015年11月,刘帅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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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帅,男 ,“徽州贷”非法集资案罪犯之一,受雇佣帮助主犯刘立刚吸收公众资金,2015年11月,刘帅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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