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11年5月19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国管资〔2011〕280号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配置管理、使用管理、处置管理、监督检查、附则6章26条,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1年11月28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软件资产管理的通知》(国管财字〔2001〕215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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