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博士(普通法系法律教育中的第一学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博士(Juris Doctor,以下简称JD)是广泛存在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中国香港的一种法律职业类文凭证书。
Juris Doctor虽然名称中含有Doctor(博士)字样,但是并非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研究型博士(Ph.D或J.S.D)学位,而是和医学博士(M.D.)一样属于专业型博士(Professional Doctorate)。该文凭的Doctor属于职业法律博士教育,而非一般意义上的研究型博士,其更加偏向于法律执业。根据美国律师协会定义,J.D.是法学院授予的“法学第一专业学位”,并不要求提交毕业论文(dissertation),文凭获得者也不能使用“博士”(Dr.)头衔。但是美国律师协会ABA后来更改了此规定,允许美国律师使用Doctor头衔,部分美国州律师协会赞同此次修改,而其他州律师协会则保持原规则不变。
因为美国等国法学院不设本科学位,法学教育是从研究生阶段起步。学制3年的J.D.是大多数法学生获得的第一个法律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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