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中共平遥县委、平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遥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平发〔2014〕21号),组建平遥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工商和质监局),正科级建制,为平遥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中共平遥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与县工商和质监局合署办公。
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关的评比达标活动和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职责。
(四)加强牵头发展和规范中介服务业、建设中介服务体系框架的职责。
(五)加强节能减排领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职责。
(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
(七)加强标准计量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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