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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初二女生被强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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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初二女生被强暴案件

广东韶关初二女生被强暴案件,2014年10月12日,南雄市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该市某中学一名不满14周岁的初二女生被人强暴后,施暴者亲属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协议以2万元私了,并要求警方撤案,被警方依法拒绝。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施暴男子曾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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