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监察委员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是由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2017年1月18日上午,山西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18日下午,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命,标志着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现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王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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