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宝鸡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34号),制定本规定。
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处级,加挂市广播电视局牌子。
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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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宝鸡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34号),制定本规定。
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处级,加挂市广播电视局牌子。
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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