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章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傣族章哈,又译作傣族赞哈,意为会唱的人,既是歌手称谓,也是作为曲艺表演形式的曲种名称。
傣族章哈兴起于十五世纪中叶,流传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及思茅市江城、孟连、景谷等地傣族村寨。傣族章哈朗诵性与歌唱性有机结合,演唱时柔美抒情、流畅悦耳,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情,代表剧目有《兰嘎西贺》《吾沙麻罗》等。
傣族章哈是傣族人民喜闻乐见、不可或缺的文化娱乐形式,是传承傣族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2006年5月20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申报的“傣族章哈”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Ⅴ—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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