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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公约(1922年华盛顿会议中所签署的一系列条约)

华盛顿公约(1922年华盛顿会议中所签署的一系列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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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公约(1922年华盛顿会议中所签署的一系列条约)

1922年华盛顿会议中所签署的一系列条约,包括四国公约, 华盛顿海军条约和九国公约 。

华盛顿会议是1921年11月12日至1922年2月6日,美国、英国、日本、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葡萄牙、中国九国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的国际会议。中国政府时值颜惠庆内阁,派出施肇基、顾维钧、王宠惠三人为全权代表,余日章、蒋梦麟为国民代表,朱佛定为秘书,约130多人组成的庞大代表团出席。原计划还有广州政府外交次长伍朝枢为代表,但是孙中山不承认北京政府,要求自派不遂,伍朝枢未赴。

华盛顿会议的议程主要有两项:一是限制海军军备问题;二是太平洋和远东问题。为此组成两个委员会:“限制军备委员会”由英、美、日、法、意五个海军大国参加;“太平洋及远东问题委员会”则有九国代表参加,两个委员会分别进行讨论。该会议的主要成果包括三个重要条约:四国公约,限制海军军备条约,九国公约。这三个公约统称“华盛顿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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