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问答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90年9月,由原芜湖市郊区人民法院、四褐山区人民法院、裕溪口区人民法院合并组建。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鸠江区鸠兹大道。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鸠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含集中审理全市区未成年人犯罪)、民商事、行政第一审案件。(2)依法受理和审查各类申诉复查、申请再审案件。(3)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4)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5)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商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有关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6)依法办理人民法院间的协助事项。(7)负责全院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及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答复;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8)对本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区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9)接待、处理来信来访。(10)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11)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2)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想要了解更多“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的信息,请点击: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百科